多省份环保问题清单出炉 地方政府弄虚作假被点名

2021-07-23 09:52:22 作者:管理员

15日起,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组向云南、广西等八省份反馈督察情况。

  通过梳理可以发现,这些省份在很多环境问题上存在共性,同时,在处理问题方面,地方政府也存在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等问题。

  “环保钦差”再亮剑 查出哪些生态问题?

  今年4月,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8个省(区)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

  7月15日开始,生态环境部陆续公布对上述8省份督察的反馈。通过梳理可以发现,这些地方在“两高”产业管控、毁林占地、河湖保护等方面存在共同问题。

  ——“两高”产业管控不力

  “两高”产业,指的是高污染高耗能产业,以牺牲环境资源获得自身的成长。对“两高”产业管控不力,是多地都存在的问题。

  以河南为例,通报指出当地控制“两高”态度不坚决。平顶山市汝丰焦化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焦化产能改造升级项目未取得土地、环评等审批手续,便违法开工建设。

  广西不仅未完成“十三五”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在六大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量占比、煤炭消费量占比持续增加的情况下,其“十四五”上马“两高”项目冲动依然强烈。百色市、柳州市三江县、来宾市金秀县长期违规补贴和扶持“两高”企业。

  ——过度开发 毁林占地

  自然环境被破坏的问题,在这些省份也较为突出。

  例如,云南西双版纳州由于毁林开垦、毁林种茶等原因,2020年天然林面积较2016年减少18.4万亩。

  广西红树林局部破坏问题突出。2017年6月以来,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泊位工程,导致257.67亩红树林受损,死亡数量高达37988株,其中部分死亡红树林树龄达30年以上。

  ——河湖保护形势严峻

  反馈情况中,大江大河没有被好好保护的问题也引起舆论关注,特别是黄河、长江等。

  在河南,黄河湿地保护区内仍有大量鱼塘未清退,部分已退出鱼塘也未恢复原貌。2018年以来全省11个建设项目共占湿地157.35亩,均未按要求恢复或重建湿地,而是缴纳补偿金了事。

  督察组的反馈情况中写到,湖南省“推进长江大保护不够有力”。湘潭港铁牛埠港区一期码头、易俗河港区一期码头、九华港区宁家湾码头不同程度存在污水处理设施闲置、污水收集不到位等问题,大量雨污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排湘江。

  ——生态保护为项目开发让路

  通过督察组的通报,还可以看出,不少地方仍然在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经济效益。

  以广西为例,河池市凤山世界地质公园保护区内,良利采石场长期违规野蛮开采,生态破坏严重。凤山县人民政府蓄意调整项目所在保护区域等级为项目开发让路,多处原国家级、省级地质遗迹保护点被降级。

  在江西,赣州宁都县为开采矿山,在仙桃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森林植被完好的情况下,谎称保护区失去生态保护价值,申请撤销该保护区。吉安、抚州、萍乡等地违规保留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水电站。

  弄虚作假应付督察 各地政府的这些问题被点名

  除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问题,调查组的反馈中,还指出了一些地方政府弄虚作假、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像是湖南,洞庭湖区岳阳、常德、益阳三市化肥减量工作不严不实,敷衍了事。三市农业农村部门基本没有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常德市汉寿县临时编造虚假台账应付督察组。

  在广西,化肥、农药统计数据作假,2016年至2019年,全区化肥销售量增长25.7%,而统计使用量却下降3.85%,增减趋势明显矛盾。

  督察组在江西发现,一些地方政府干扰行政执法。永丰县政府担心企业受行政处罚而不能享受退税政策,相关部门只检查、不处罚,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多家企业违法行为长期不整改。大余县政府不仅不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反而为明发矿业违法生产说情开脱。

  严抓严打严问责 部分地区公布问责处理情况

  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地方掀起“环保风暴”的同时,也落实了严抓严打严问责。

  根据上述各地反馈情况,江西、广西、河南等省份,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

  例如,截至6月底,河南立案侦查42件,拘留31人,约谈183人,问责622人。广西立案处罚349家,罚款6302.2万元;立案侦查50件,拘留21人,约谈79人,问责10人。

  目前,也有省份对问责情况进行了详细通报。

  据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微信公众号“清风云南”消息,省纪委省监委对杞麓湖污染治理弄虚作假等有关问题以事立案。经查,玉溪市委、市政府,通海县委、县政府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发展到公然造假”、存在“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的贪腐问题”、“政绩观扭曲、错位,动歪心思,斥资数千万弄虚作假”等问题。

  玉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贺彬已被政务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玉溪市委原书记、市级总河长罗应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其严重违纪违法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存在问题并案处理。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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